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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碧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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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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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磁性儲存媒體報廢規定

發佈日期 : 2021-04-26

一、有關磁性儲存媒體之報廢:為避免個資外洩,資訊組將配合協助進行報廢硬碟、隨身碟及行動碟之勘驗,報廢流程如下:

(一) 保管單位應先自行清空電腦硬碟、隨身碟、行動碟之資料,並在每學期最後一週將該硬碟(或連同主機)、隨身碟、行動碟送交資訊組進行實際勘驗。(資訊組屆時將提前公告確切的報廢堪驗時程表;此外,硬碟外殼應由保管人標記其原主機之財產編號。)

(二) 資訊組於堪驗後,通知總務處財產管理人員(幹事)取回可報廢的硬碟、隨身碟及行動碟,以完成最終之財產報廢程序。

二、若欲報廢的電腦設備為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者,則由保管單位逕行將整台筆記型電腦和平板電腦送交資訊組進行前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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