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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碧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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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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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華國小114學年度校內學生美術徵選比賽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5-08-01 發佈者 : 蔡教學組長

一、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為增進本校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選拔優秀作品參加新北市分區學生美術比賽,特辦理本項比賽。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協辦單位:科任藝美教師

五、主題:依本校藝美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

六、比賽方式:

1.     各班老師推薦學生作品或學生可自行報名,報名表請依說明(附件1),以膠水浮貼於作品背後指定位置(附件2),於9月12日前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2.     將由本校藝美教師擔任評審,選出各年級各類別優選代表學校參加新北市分區學生美術比賽。

七、參加對象:本校1~6年級各班在學之學生均得參加。

八、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請參閱比賽計畫。

九、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請參閱比賽計畫。

enlightened注意事項:

   1.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2.為確保展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3.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作好防範措施。

   4.作者請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比賽成績。

   5.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6.書法類作品上之報名表請以透明膠帶浮貼,以免破壞作品之完整性及美觀。

   7.版畫作品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若油墨未乾請加塑膠透明片,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8.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1位本校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 。。

十、獎勵:作品獲選各類別優選之學生給予獎狀及獎品,獲選各類別佳作之學生給予獎狀,其餘參賽學生之作品將予以展出,以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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