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115年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執行方式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3-2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主旨:有關本府115年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執行方式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所訂定B、C及D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項(認知與訓練制度面向)規定(附件1至3)辦理,請各機關依規定於115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訓練時數,並請落實管理及追蹤其所屬同仁之時數取得情形。
二、有關各機關之參訓方式,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訓對象:各機關內所有同仁(註:請依據說明一之附件確認同仁所須參訓之課程類別及時數)。
(二)參訓課程類型及管道如下:
1、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課程(於終身學習資料以522為該課程代碼):可於本府資安統籌管理平台參訓及其他有提供終身學習時數之數位學習平台(如台北e大、e等公務園等)參訓。
2、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課程(於終身學習資料以523為該課程代碼):可於本府資安統籌管理平台參訓及其他有提供終身學習時數之數位學習平台(如台北e大、e等公務園等)參訓。
3、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課程:以實體課程為主,分為由資訊中心自行辦理(相關辦理資訊將另案通知),以及由數位發展部核定之訓練機構辦理(如需編列參訓費用,請參酌先期審查相關文件)。
4、另本府B、C級機關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之專業證照與職能訓練證書課程派訓事宜,將於完成參訓需求調查後,由本中心另行函知各機關後續派訓規劃及相關事項。
三、為提升各機關於資安統籌管理平台統計資料之準確性,請各機關資訊人員配合於資安統籌管理平台維護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請依據說明一之附件,於資安統籌管理平台協助維護部門成員之角色,相關操作方式詳如附件4。
(二)請於每月(季)至終身學習網匯出時數資料,再至資安統籌管理平台協助匯入(操作說明詳如附件5),並請各機關定期檢視統計資料(操作說明詳如附件6),以落實管控時數取得之情形。
說明:
一、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所訂定B、C及D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項(認知與訓練制度面向)規定(附件1至3)辦理,請各機關依規定於115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訓練時數,並請落實管理及追蹤其所屬同仁之時數取得情形。
二、有關各機關之參訓方式,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訓對象:各機關內所有同仁(註:請依據說明一之附件確認同仁所須參訓之課程類別及時數)。
(二)參訓課程類型及管道如下:
1、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課程(於終身學習資料以522為該課程代碼):可於本府資安統籌管理平台參訓及其他有提供終身學習時數之數位學習平台(如台北e大、e等公務園等)參訓。
2、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課程(於終身學習資料以523為該課程代碼):可於本府資安統籌管理平台參訓及其他有提供終身學習時數之數位學習平台(如台北e大、e等公務園等)參訓。
3、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課程:以實體課程為主,分為由資訊中心自行辦理(相關辦理資訊將另案通知),以及由數位發展部核定之訓練機構辦理(如需編列參訓費用,請參酌先期審查相關文件)。
4、另本府B、C級機關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之專業證照與職能訓練證書課程派訓事宜,將於完成參訓需求調查後,由本中心另行函知各機關後續派訓規劃及相關事項。
三、為提升各機關於資安統籌管理平台統計資料之準確性,請各機關資訊人員配合於資安統籌管理平台維護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請依據說明一之附件,於資安統籌管理平台協助維護部門成員之角色,相關操作方式詳如附件4。
(二)請於每月(季)至終身學習網匯出時數資料,再至資安統籌管理平台協助匯入(操作說明詳如附件5),並請各機關定期檢視統計資料(操作說明詳如附件6),以落實管控時數取得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