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12-115年四年施政計畫辦理。
二、為肯定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老師(下稱教支老師)於校園中擔任文化導師與語言傳承者之重要角色,強化族語老師對本市教育體系之歸屬感並穩定教學品質、減少優秀師資流失;同時發揚原住民族傳統分享與互助精神,表彰教支老師對原民文化傳承之貢獻,將發放每人新臺幣1,000元傳承獎勵金。
三、茲說明計畫重點如下:
(一)實施對象為凡於當年度9月28日前,符合下列資格者:
1、本市教支老師:經本府教育局核備在案,且現職於本市公私立高國中小任教之原住民族語教支老師。
2、資格要求:前一學年度於本市學校實體授課滿一學期,且發放之當學年度仍任教本市實體族語課程者。
(二)辦理期程:
1、資格確認:本府教育局於每年8月彙整符合資格之原住民族語教支老師名單。
2、經費核撥:於每年9月中,本府教育局依據原住民族語教支老師人數核定並撥付傳承獎勵金予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3、發放與表揚:於每年9月28日前,由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致贈原住民族語教支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