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華國小112學年度新生小一是額滿年段,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才能參加額滿學校登記作業:
1.學童及其父或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血親(或學童與法定監護人)要在112年3月20日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同一戶籍。
2.學童實際住在「額滿學校」學區內,而不是寄居。
3.提出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以下文件的所有人必須是學童的直系尊親屬):
(1)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
(2)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
(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其他經學校查證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例如:與戶籍地同址,並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名之電費、水費、瓦斯費或中華電信市話電話費…等單據,請出具最近三個月或三期以內之連續單據。
◎本校將於112/3/28寄發額滿學校資格通知單紙本至學生戶籍地。
◎若有相關疑問歡迎請撥打02-28577792分機713 教務處學籍組陳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