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修正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說明案,訂於110年7月13日實施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21-07-14
主旨:轉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修正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說明案,訂於110年7月13日實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10年7月7日新北府交規字第1101253067號函辦理。
1100705來文(含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