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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碧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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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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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0-112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推動雙語教育獎勵計畫

發佈日期 : 2023-03-21 發佈者 : 蔡教學組長

一、依據本市110-112學年度國民小學雙語實驗課程領航計畫辦理。

二、本案係為符應2030新北雙語城之願景,積極擴展本市雙語實驗學校,以及提升本市在職教師使用雙語教學之能力,並提升各校及教師於校園營造雙語生活化情境之意願,有效發展雙語課程,逐步提高本市各國小進行雙語教學之校數,透過獎勵機制,增加學校及教師推動雙語教育之誘因,進而達到校校有雙語之願景。

三、本計畫內容如下:

(一)對象及獎項:

1.團體有功組:

(1)金英學校獎:經核定為本市110-112學年度雙語實驗課程學校(含方案一、方案二及方案四),且完成本市推展雙語實驗課程計畫中所定任務,配合本市推展雙語教育相關措施,並有具體成果及創新作為者。

(2)績優學校獎:本市110-112學年度雙語實驗課程學校(方案三)及非雙語實驗課程學校,配合本市推展雙語教育相關措施者,並有具體成果及創新作為者。

2.個人貢獻組:

(1)金英教師獎:皆須符合以下4項規定者。

甲、本市在職公立國小正式教師。

乙、取得CEF架構之B2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丙、參加中央或本市辦理之CLIL雙語教師進修學分班,並取得學分證明書。

丁、每週至少1節課實際於校內從事非英語領域之雙語教學,且須為獨立授課或協同教學之主要教學者。

(2)雙語推手獎:在本市服務之正式教師,協助本市推動雙語教育相關措施,例如英語日、雲端教室、偏鄉特色雙語實驗課程、中師協同…等,已發展出模組並擴展至其他學校者。

(3)雙語教學個人獎勵金:曾獲金英教師獎且每週至少1節課實際於校內從事非英語領域之雙語教學,且須為獨立授課或協同教學之主要教學者。

(二)111學年度送件時間:將核章之PDF檔及WORD電子檔於112年6月30日前email承辦人信箱:AQ3122@ntpc.gov.tw,紙本自行留存備查。

(三)評選方式:初審由本局辦理書面審查,主要審查推薦資料是否齊全,並進行各校或個人資格審核,作成初審通過名單,提報決審會議審查;決審則邀請公正專業人士組成決審委員會,並依各校或個人簡報詢答進行評分作業。

(四)獎勵方式: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41項第1款及「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之獎勵辦法辦理敘獎、發放獎勵金及減課鐘點費:

1.團體有功組:

(1)金英學校獎:特優共2校,頒發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金5萬元,其教職員人員3人嘉獎2次;優等共2校,頒發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金2萬5,000元,其教職員人員3人嘉獎2次。

(2)績優學校獎:特優共4校,頒發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金3萬元,其教職員人員3人嘉獎1次;優等共4校,頒發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金1萬5,000元,其教職員人員3人嘉獎1次。

2.個人貢獻組:

(1)金英教師獎:特優共4人,頒發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金2萬元,得獎者記功1次;優等共4人,頒發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金1萬元,得獎者記功1次。

(2)雙語推手獎:特優共5人,頒發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金2萬元,得獎者嘉獎2次;優等共5人,頒發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金1萬元,得獎者嘉獎2次。

(3)雙語教學個人獎勵金:特優共10人,頒發獎勵金2萬元,得獎者嘉獎1次;優等共10人,頒發獎勵金1萬元,得獎者嘉獎1次;名額以每年不超過20人為原則,惟將視當年度預算調整。

3.雙語教材研發補助金:本局將依據得獎獎項,給予每所得獎學校(團體有功組)或得獎教師(個人貢獻組)教材研發補助金3萬元,以不重複支領為原則。

4.出國考察補助金:本局將配合每年辦理之國際短期教育訓練,提供獲得個人獎項之教師出國考察之機會,並額外補助每人5萬元之出國補助金(名額及辦理與否須依當年度疫情狀況及本府規劃而定)。

5.減課鐘點費:核予獲個人貢獻組獎項老師減課,減課鐘點費由各校人事費項下支出。獲金英教師獎及雙語教學個人獎勵金之教師於獲獎後6學期內核配減課4節;獲雙語推手獎之教師於獲獎後6學期內核配減課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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