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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碧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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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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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1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各校配合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發佈日期 : 2021-05-14
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1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請各校配合落實相關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8599號函辦理。
二、鑒於疫情升溫,「110年6月8日前」相關防疫政策調整如下:
校外教學、畢業旅行活動延後辦理。
畢業典禮改採線上模式辦理。
停辦校際交流活動(跨校性共辦課程或活動)。
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送本局轉送衛生局核准後實施。
室外500人、室內100人以下活動(如校慶、運動會等)如為非必要或無法遵行防疫規定,請延後辦理或停辦。
請多善用科技轉以線上辦理各項活動,分流、限制參與對象或縮小活動規模,加強實聯制、量體溫、消毒、全程戴口罩及禁止飲食等各項防疫措施。
為避免群聚風險,請提醒校內所屬人員、家長會、志工應避免聚會(餐),相關會議改以線上模式辦理。
本局委託各校辦理活動,由各業務科通知學校調整情形,承辦家庭教育中心補助之活動,一律延辦。
三、本市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止全面暫停校園開放,請學校立即公告週知社區民眾。
四、場地租借部分同步暫停,請逕依雙方原簽訂之場地租借契約內容辦理停止或延後租借事宜;如契約內未訂相關條款,請由雙方本於誠信原則進行未盡事宜協議,俾利配合本市防疫政策;惟課後社團租借者,參加人員為校內學生,故不在此限;另政府單位(如考選部國家考試需求)借用部分,考量配合國家政策,亦不受限。
五、學校所屬游泳池、健身房、委外場館自5月13日起關閉,游泳課程一律延辦。
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本市110年度學校委外營運案(含游泳池、體育場館、運動場地、停車場)之部分項目酌減、緩繳並延長營運等3大措施如下:
定額權利金以「共度難關、各半分擔」原則,採酌減措施。
土地租金及定額權利金緩繳措施。
延長營運期間措施。
七、交通車、幼童車請依「新北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搭乘學生交通車應行注意事項」暨「新北市幼童車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作業流程」加強防疫措施(詳附件)。
八、提醒所屬教職員工生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場所,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需依規定全程配戴口罩,搭乘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眾運輸時禁止飲食。
九、請各校務必落實3級防護及健康5原則,加強平日校內環境消毒頻率,不定期派員巡堂檢視,隨時提醒師生遵守戴口罩規定,以維護校園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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